黔南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

2020-09-13

项目简介:耕地土壤环境是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,受到各级党委政府、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,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,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。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201631号)明确要求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,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。土壤污染防治已纳入贵州省环境治理体系,成为重大环境保护和民生工程。《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黔府发〔201631号)指出,2020年底,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,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,制定黔南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,完成国家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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